近日从余姚市交警部门了解到,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停车秩序管理,有效整治乱停车现象,净化道路交通环境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,实现依法、有序和规范停车,市公安局交警大队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大了市区道路停车秩序整治力度,严格实行“十必拖”整治措施,对10类违停车辆一律拖移。
这10类违法停车行为包括:在人行横道(斑马线)、网格线上违法停车;在桥梁上违法停车;在严管示范路(包括机动车道、非机动车道、人行道和连接街巷)违法停车;在公交汽车站点以及距站点30米以内的路段违法停车;在交叉路口以及距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违法停车;占用消防通道违法停车;占用盲道违法停车;占用广场、绿化带等公共设施违法停车;无牌车辆或有多次违法未处理车辆违法停车;其他违法停车严重影响车辆、行人正常通行。
具有以上10类违法停车情形,且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或损坏公共财产的,交警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律对车辆予以拖移,并依法对驾驶人员进行处罚。违停驾驶人需根据具体违停情形,到相应部门接受处理。
与此同时,两部门将对机动车不按停车泊位标识方向停放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置,对严重违法停车、违规占用停车泊位等行为予以曝光。针对“僵尸车”,分别按管辖职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、街道办事处和收费停车泊位主管部门进行拖移,并依法处置。